各县(市)区委组织部,各县(市)区人社局、科协,各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企事业单位科协:
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,培养和发现创新型人才,推动学术建设与学科发展,推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,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,根据《济南市科学技术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办法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开展第十二届科学技术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。第十二届科学技术优秀学术成果评选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项,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。
二、成果申报。申报成果为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发表或交流的。每位科技工作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成果,每项成果只能向一个市级学会申报。合作完成的成果须由第一作者申报,限报前五名主要完成人,署名及顺序与成果发表时一致。
成果评审表(一份)用A4纸打印或书写,并提供成果全文和发表该成果的刊物封面、封底、目录复印件及成果原件(原件审核后退还)。申报一等奖的成果,须由二名本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签署推荐意见。
三、成果评荐。市级学会负责成果评荐工作。县(市)区科协、企事业单位科协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征集到的成果按学科分类报送相应的市级学会(市级学会联系方式请咨询济南市科协学会部)。各市级学会要认真组织好成果评荐,并填写成果汇总表,于2013年7月30日前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科协学会部)。
附件:
1、济南市科学技术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办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
2、济南市科学技术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
3、济南市第十二届科学技术优秀学术成果汇总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
联系人:李 武 邵 滨 电话/传真:82746007
地址:济南市英雄山路53号 济南市科协学会部 (2500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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